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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投行人士均表示,印花税的金额比较小,没有及时缴纳,不属于重大事项。
至于九江容汇的欠税问题,容汇锂业有关人士表示:“正常缴纳,不存在欠税一事。”其进一步解释道,出现上述信息系税务局系统故障,在2025年年底时,税务局系统清除了相关欠税信息。“可提供依据包括九江容汇2025年7月12日的缴税流水单以及税收完税证明。”
疑问二:高价专利转让方为何是定增对象?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要求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容汇锂业境内发明专利20项、海外发明专利3项,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16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容汇锂业的专利部分是原始取得,还有部分是受让取得。而在受让所得的专利中,容汇锂业收购了一个千万级的专利。
2017年2月28日,江苏海普与容汇锂业子公司西藏容汇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容汇)签署了《专利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由江苏海普以1600万元的价格将发明专利“制备高性能卤水提锂吸附剂的方法及其制备的吸附剂”转让予西藏容汇。
1600万元购买专利,是个什么概念?
一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内人士表示,转让方出这么多钱购买,肯定做了评估,包括技术市场、专利权利布局。
其向记者提供了多个专利转让的过往案例,从中可看出,1600万元的属于较高的专利转让价格。比如,去年5月13日,广东星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完成专利技术转让,以超2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瞿金平发明的“基于拉伸流变的高分子材料塑化输送方法及设备”。这也是华南理工大学以专利直接转让方式,首次转化超2000万元的项目。
高价买回的该专利,是容汇锂业的核心技术,但目前才进入中试,至今未产生对应的营业收入。
容汇锂业的专利权计入无形资产,2017年~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专利权账面净值分别为1450万元、1250万元、1050万元、950万元。同期,无形资产摊销分别为187.18万元、237.18万元、322.52万元、155.17万元。
综合上面两项数据来看,容汇锂业的专利账面净值基本来自上述盐湖提锂吸附剂。
“这项专利是公司从外部购买的,所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其余自研专利出于谨慎性原则,全部费用化了,所以无形资产中没有体现。”容汇锂业有关人士说。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海普向西藏容汇转让专利的当年,前者还通过定增方式成为容汇锂业的股东。2017年10月31日,股转系统确认容汇锂业发行5176万股,江苏海普认购了120万股,认购总价款1005.6万元。2025年8月20日,江苏海普又将全部股份转让给石洪雁。石洪雁系江苏海普的主要股东之一、总经理。
高价专利转让和江苏海普的股份认购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呢?
容汇锂业有关人士表示,公司与江苏海普商谈专利转让事宜时,公司拟向股转系统申报定向发行股份,江苏海普因看好锂行业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愿意参与认购公司股份。其进一步表示,江苏海普入股公司与向公司转让发明专利之间存在一定关联,但相关股权的入股价格与专利转让价格系单独确定,不存在关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容汇锂业还完成了一次定增。当时的认购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南平签署《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这是对赌条款,约定在容汇锂业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从时间点上看,江苏海普认购股份时间在上述补充协议签署之后。
疑问三:参股公司股东为何入股上市公司?同江苏海普一起认购容汇锂业股份的增发名单中,还有两名自然人崔晓珠、王玲(如上图),她们分别认购了660万、400万股股票,认购价格为8.38元/股。
崔晓珠、王玲分别是王伟和王刚的配偶,后二人是兄弟。王伟和王刚,是容汇锂业斥重金收购、未来欲控股的西藏麻米措的实控方。
容汇锂业申报稿披露,参股公司西藏麻米措的股权关系为容汇锂业持股12.60%,王伟持股31.44%、王刚持股20.96%。西藏麻米措的控股股东为王伟和王刚,其二人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工作。
2025年11月6日,公司与王伟、王刚以及西藏麻米措签订了《框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公司收购西藏麻米措的时间顺延两年(即于2025年11月28日前)实施,将西藏麻米措38.40%的股权的收购价格由7.65亿元调整为8.36亿元。
最开始,王伟、王刚拟参与认购容汇锂业2017年定向发行的股份。王伟、王刚提出其本人不符合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要求,未能开立新三板账户,并提出故分别由其通过各自配偶(符合新三板合格投资人要求)开立新三板的账户并参与认购容汇锂业股份。
容汇锂业方面之前曾否认崔晓珠、王玲入股损害了公司利益。
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