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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定损”最新通报:房东被行拘+退还赔偿金…能画上句号吗?

admin 基金 2025-07-02 09:39 259

网友们对付小虾米一贯很给力。

对比“全网找yuwei”事件(最后果然没找到鱼尾)、南昌高校“鼠头鸭”事件(市场监管局局长江协学的靴子还没有落地)、苏州许可馨恨国事件(直接干停了官微)、深圳北极鲶鱼事件(姗姗来迟的罚酒三杯)等,江西上饶玉山县无良房东“提灯定损”事件处理结果终于公布了。

如下——

关于玉山县冰溪街道“租房纠纷”调查情况通报

一、关于“砖块砸人”和“房东讹人”问题

经调查,2024年3月22日晚,郭某林存在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郭某林在出租自建房过程中,与陈某因日常琐事、物品受损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并列出“万元赔偿清单”,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经教育,郭某林现已退还“赔偿金”。

二、关于“涉事房屋是否违建”问题

2016年11月,郭某林因城中村拆迁,被安置在我县东城安置区,于2017年8月建成五层半房屋。经核查确认,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

经核实,承接郭某林房屋地砖、房门、玻璃项目施工人员的相关费用此前均已结清。防水项目施工人员曾因工程质量、款项结算等问题与郭某林发生纠纷,现已化解。郭某林夫妻均为自由职业者,育有一子一女,现在校读书,尚未参加工作。

网传“儿子遭退婚”“女儿是村妇女主任”“女儿被开除”,以及“木工和挖机师傅赔钱做事”“装玻璃老板倒赔12万”等信息均属谣言,公安机关已对炮制谣言进行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等行为的违法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玉山县联合调查组

2024年4月3日

好!

好!

好!

郭某林一家的行为,对得起这个结果。

那么,“提灯定损”事件可以画上句号了吗?

感觉不行,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些事还没说清楚。

或者,被忘了?

我提示一下。

保持好奇,真心请教:

一、联合调查组认定“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那么,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之前的处理方案就被上级直接打脸。

事情发酵到如此地步,如“鼠头鸭”般沦为笑柄,某些基层组织是否软弱涣散,某些工作人员是否慵懒散奢虚,某些基层组织和某些工作人员能力是否称职?

如果他们不无辜,那么不要仅仅“罚酒三杯”;

如果他们很无辜,那么是得还给他们清白。

村委会,对联合调查组的处理结果你怎么看,出来走两步?

派出所,对联合调查组的处理结果你怎么看,出来走两步?

二、无良房东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大快人心。但,除了“故意伤害”之外,会不会、有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

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情节持续,那么该不该另案/并案处理?

如果只是偶尔糊涂,那么引以为戒、好好学习核心价值观。

三、“当事人哥哥”爆料的村委会个别人员的行为,如果为真,“黑不黑”、“恶不恶”?受害租客被堵门、无良房东被洗白,村委会算不算“保护伞”?

如果为真,那么某地村委会的工作方式“黑不黑”“恶不恶”?

如果为假,那么应该处理爆料者、还某地村委会以清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是否公器私用、是否打击报复,最令群众关心、也最让群众恐惧。

2024年,最高检将把发挥检察侦查职能查处“保护伞”情况作为扫黑除恶工作重要考核项目——有黑扫黑、除恶务尽,联合调查组,你怎么看?

四、终于聊到“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的干货了。《通报》表述,“经核查确认,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问题来了——

无良房东郭某林的房子于2016-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是违建,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你们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渎职?那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制度化提到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啥意思来着?

尤其是那些直接办理手续的职能部门,你们出来走两步?这算不算渎职?那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制度化提到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啥意思来着?

这些违建房,该怎么处理?

我什么都不懂,真心请教。

江西上饶无良房东事件,安徽泾县漂流扔石头事件,可谓卧龙凤雏。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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